原文见前一帖 “Used Sellotape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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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过的胶布
作者:Kailash Srinivasan
翻译:Mina
她差不多是疯了。我们第10次约会的时候,她说:“我怀了你的孩子。”我吞下一整罐的水,又作势叫服务员再拿一罐,她把他嘘走了,然后对我说:“开玩笑的。看你的反应。”两天后,我正享用一大杯燕麦啤酒;罗杰费德勒正狂扁一个三脚猫。她把自己的朗姆酒可乐推到一边,点上一只薄荷香烟。她的眼睛紧盯着我。我虽忙着看比赛,但也感觉得到她的视线。
“我得乳腺癌了,”她说道,眼睛湿润。“你还爱我吗?”
乳房对我很重要,我暗想。但有时候实用主义是行不通的。我说道:“你疯了吗?我当然爱你。”然后迅速把视线转移道面前的一盘坚果上。
“你太傻了。”她笑道,“我爱我的胸部,绝对不会让它们出任何状况。”
那天晚上我没再多想。在床上,我采取低调,不让自己靠近她的胸部。结束的时候,我的舌头感觉像粘粘的砂纸。她则一直笑着。她睡着的时候,衬衫敞开着——这是我们从共用一把牙刷以来第一次。我边幻想着伊娃格林在《梦想者》里裸舞,边自己解决,而且不让床嘎吱作响。她把我的手拉去盖在她的乳房上。
“对我好一点,” 她早上警告我, 同时漫不经心地咬了一口抹了黄油的烤面包片。 “不然我会在我们婚礼那天和神父私奔。”
我的父母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。
她小口喝着我的朋友从夏威夷带来的咖啡,读着我写的故事,我每天早上写的那些故事(在我上班去干那份愚蠢的记者工作之前)。然后她双眼放光地问:“这个故事是写我的吗?”
她比我小6岁,双颊留有不少青春痘斑,头发黝黑而卷曲,胸部美丽又柔滑。我喜欢牵着她的小手走在拥挤的街道上;不让其他男人和男孩故意挤过她。
我的门铃响了。我从窥视孔里看是谁,因为我桌子上有一杯加了半个柠檬的冰科洛拿酒。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本来就有的一圈水痕里,不想留下太多的水痕。我从孔里只看到黑暗。我知道是她 ,因为她总是用无名指堵着小孔。我一打开门,她就扑上来,把我推倒在坚硬、冰冷的大理石地板上。我的背很痛,但是吻着她的嘴唇,我就不介意了。她说可以喝一杯,但是她闻起来都是红酒味。
我们每次见面的时候,她都会谈起以前的恋人,眼里闪耀着被众人追求的自豪。但我只要一提自己的风流韵事,她就勃然大怒。她还是学生,靠父亲每月一号按时寄的钱,过着优越的生活。但是她没有电视。“我不需要电视。”她说,“没时间。”但每次她来我这儿,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,看VHI台的音乐节目。我俩身体交织的时候,她也不把它关上。
那天晚上,也就是我和她讲电话的那天晚上。一个孩子追着一只灰色的毛乎乎的猫穿过马路。我紧急刹车,车轮打滑翻在泥泞的路上,我摔了个结实。电话还没挂,她一直说她的头发——是烫卷,拉直还是染色。我提到过一次我正躺在路上,但是她忙于选择适合的发色,可能是要和瞳孔颜色搭配。呆会打过来 在她的词典里是绝对禁止的。“呆会?为什么?有什么重要的事儿让你现在不能和我说?”她会问。所以,我躺在路中央,等她自己说累了挂电话。”是的,我也爱你。”我说,脸上挂着笑(我没笑的话,她可以从我的声调里感觉到,就是我的嘴唇没有拉长时的声调)。人渐渐聚拢过来要帮忙,但又疑惑地站着。我示意自己没事,他们散开。
我喉咙发炎的时候,她给我煲汤,切蔬菜-胡萝卜,豆子,包菜¬——用她涂着精致指甲油的纤纤玉指。她一勺一勺喂我热汤,先用那两瓣柔软的嘴唇吹一吹,再送过来。然后她去见朋友,她说那人对他有意思,想在离别前见她。
“如果我跳楼,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跳?”她那天晚上边亲我的脖子后边,边问。我喘息。为了做爱,“会的 。”
我第一次发表短篇小说时,她尖叫,大笑,哭泣,她像为我怀孕了那样,兴奋地跳起来。我从没见过有人这样为我高兴,我自己都没有。我想象着怎样向她求婚。
那天,暴风雨压过屋檐,紫色的云团像血栓那样,闪电击中了变电器,砰得一声,就像受潮的烟花。我取出蜡烛和火柴,还有一个手电。蜡烛投出长长的阴影,我看着她,心里充满爱意。她坐在沙发上,和往常一样双腿翘起,双眸微合,脸上的青春痘痕闪亮地印在黄色的烛光里。我伸手去摸上衣口袋的戒指;全身紧张地微颤。
她说,“我那天晚上和他接吻了,我去见他的那天晚上。”
我一拳砸在咖啡桌上,骨头都碎了。雨滴打在走廊的锡皮屋顶上。我的嘴巴干涩,一股苦汁涌上喉头,闪电撕裂了天空。蜡烛熄灭,烛芯起烟,闻起来像烧橡胶。
之后,风雨雷电大作,我的呼吸渐渐地平静了下来。她起身离去了。
我的心,就像用过的胶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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